湖南省学生资助工作简报——2013年第一期
湖南省学生资助工作
简 报
第 1 期
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编 2013年2月5日
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学生资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让每个学生都成为有用之才”这一目标,以更加开放的工作思路、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高效的服务水平,开创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新局面。
2013年,全省学生资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将2013年作为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内涵建设年,在认真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扩大、保证资助覆盖面的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深化资助管理,实现科学性资助、效益性资助和发展性资助,各项工作均达到全国优秀水平。
2013年,全省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任务是:
一、认真落实各项奖助学金制度。及时、认真做好普通高校奖助学金、研究生奖学金、普通高中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和免学费、学前教育入园补助金等各项奖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其中,普通高校学生资助面达到在校生总数的30%,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覆盖面达到在校生的20%,中职免学费覆盖面达到农村学生的100%,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面达到一二年级在校生总数的15%,学前教育资助面达到全省在园幼儿总数的10%。同时,及时落实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退役复学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以及退役士兵资助政策。
二、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一是继续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力度,实行工作巡回督查制度和进展情况定期跟踪制度,争取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总额突破3亿元,确保“应贷尽贷”。二是切实做好高校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确保助学贷款违约率控制在5%以内。
三、继续加强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设。指导、督促未达标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标准化建设申报工作,争取达标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2012年的基础上再增加50个左右。同时,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工作,提出建设指导标准,开展检查验收。
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根据调整后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新政策,制订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办法,同时完善中职资助资金财政预拨和结算制度,提高资金拨付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制订全省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办法,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实行精细化管理。
五、全面加强学生资助监管工作。将中职资助,特别是免学费政策落实工作继续作为全省资助监管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监管形式,探索成本低、效果好的监管手段,形成独具特色的湖南监管模式。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2013年秋季全省全面实现普通高中助学金打卡发放。配合省审计厅做好高职、中职国家助学金专项审计,继续加强工作督查,联合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学生及时足额享受资助。
六、切实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制订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大中职、学前教育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在省级、国家级媒体上积极推介我省学生资助工作经验5次以上,编印《湖南省学生资助工作十年掠影》画册,与省内有关媒体联合举办地方及高校学生资助优秀专题片评奖和展播活动。
七、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研究和开展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及学前教育资助信息化管理工作,完成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考勤登记信息系统,提高资助对象的准确性。
八、进一步做好社会捐资助学工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带头,创新活动形式,推动各地利用好“金秋助学”、“九八助学”、慈善助学等社会捐资助学平台,加大对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全年社会助学资金力争在2012年基础上增长10%。
九、加强高校勤工助学指导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就高校做好勤工助学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争取资金,建立高校勤工助学激励机制;加强引导,积极推进高校勤工助学岗亭建设,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十、继续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贯彻资助育人理念,通过主题征文、聘请专家巡回演讲等多种形式活动,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与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励志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机结合。以试点院校为基础,全面加强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完善诚信建设机制,提高大学生诚信水平。
十一、继续加强资助工作理论研究。根据各地国家资助、学校资助和社会捐助等实际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编制课题指南,组织课题申报工作。指导湖南省学生资助研究会在章程允许范围内积极开展各种业务活动,丰富活动形式,提升全省学生资助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工作活力。
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省教育厅有关厅委领导
送:省教育厅有关处室
发: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省属中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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