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对象:1、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含县镇);2、城市涉农专业学生;3、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4、10%的一、二年级城市非涉农专业家庭困难学生;5、公办中职学校顶岗实习阶段学生免学费比例为在籍人数的50%。基本条件:与国家助学金条件相同。
二、资助标准:教育部门学校每生每年2400元,人社部门学校每生每年3200元。
三、申报程序:资助对象中的第一、二、三、五类学生无需申请,由学校直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免学费对象。第四类学生须提出申请,申报程序与国家助学金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