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全校奖励学金、勤工助学、国家贷款等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资助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教人〔2006〕6)和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6〕39号)要求,决定成立以院长为第一负责人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员如下:
湖南省同德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少夫
副组长:齐淑兰 蹇少祥 谢自强
成 员:贺修裕 赵中波 谭爱华 范 青
湖南省同德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主 任:李少夫
副主任:蹇少祥 谢自强
成 员:谭爱华 贺修裕 赵中波 范 青 孙莉莉 张馨文
湖南同德职业学院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打印:吴泽兰 校对:王富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