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关于评奖助学金的几条硬行规定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关于
评奖助学金的几条硬行规定
1.评选对象要精准,特困学生一定要评上来,如:孤儿、残疾及残疾家庭的学生。
2.对热爱学校、热心公务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考虑优先评选。
3.学校任何部门或班级不准制定与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条件相违背的规定和办法,谁搞的谁负责。
4.严禁分解国家奖助学金。
5.严禁向受助受奖学生收取经费用于班费或其它开支。
6.评选程序一定要到位。
7.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作用。
8.用评选奖助学金的过程,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励志精神和感恩之心。
9.受助受奖学生必须按奖助学金管理规定领取奖助学金。
10.严禁用奖助学金谋取私利,拉关系走后门,学生用奖助学金请客送礼。
11.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选结果必须在班上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后,上报学院资助中心。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