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申请指南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凡在我市范围内公办幼儿园和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学习,具有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均可向所在幼儿园提出申请。
二、资助比例和标准:平均资助面为7.5%,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期500元。
三、申报程序:入园补助金按学期申请、评审和发放。1.监护人申请。每年3月30日和9月30日前,幼儿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并详细填写《常德市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申请表》和《常德市学前教育幼儿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并递交相关原始证件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如户口簿、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住院证明等)。2.幼儿园审核。幼儿园对幼儿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分和抽查,并根据得分高低提出资助名单和等级。3、幼儿园公示。幼儿园在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4、中心复核。5、资金发放。6、幼儿园建档。
特别提醒:受到资助的幼儿,其监护人每学期应收到幼儿园出具的《常德市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发放通知单》。
咨询电话:7716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