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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同德职业学院教工宿舍管理办法

     2011/7/4 20:06:11    679
为了规范学院教职工宿舍的管理,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营造宁静、安全、整洁、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教工宿舍入住条件

  凡与学院签定了用工合同(协议)的教职员工均可申请入住。

  第二条 申请入住手续

  申请入住职工必须按程序申办入住手续。即申请人到后勤宿管中心领取教职工临时住房登记申请表→本人填写申请理由→人事处审核→后勤处(宿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并安排住宿,清点室内配置物品及设施。

  第三条、教工宿舍管理规定

  1、为加强管理,配置必要的公共用品。标准如下:

  2、每间房最多住2人,住宿人员必须按所分配的房间、床位居住,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教工宿舍只限申请者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或带外来人员住宿。

  3、在校居住的教职工应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宿舍早上开门时间为6:30,晚上关门时间为23:00,晚上22:00后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晚归或外出的须提前向宿管员说明情况。

  4、自觉节约用电用水,按时交纳相关费用。电费按实际用量充值收费;住宿管理费及水费每学期交纳一次,于开学后一周内交清,新进人员在入住宿舍前交清本学期住宿管理费及水费。

  5、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按价赔偿。每人配置单层单人床铺1张、书桌椅子1套;电源插座2个。不私自随意拆装、更换家具,不得私自加装或调换门锁等;不准在墙上打洞、乱钉、乱写、乱画,不准乱拉乱牵水管、电线、网线、绳索等;不准违规用电;如违反规定造成一般用电故障的,根据情节轻重,将予以100—500元的罚金;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的,要负全部责任。

  6、自觉维护楼内外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走道、走廊等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摆放灶具或做饭。

  7、自觉遵守治安管理条例和消防管理条例。提高警惕,妥善保管个人物品(手提电脑、钱财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办理寄存),注意防火、防盗;出入要及时关好门窗,以确保宿舍安全。禁止在楼内饲养宠物。

  8、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配合作好宿舍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办理退宿手续

  退宿时,住宿人自己清点室内公物是否完好齐全后,到后勤处交还所领钥匙,交清相关费用,后勤处派专人到房间清点检查,无问题才能盖章签字(如室内公物不齐全或损坏要照价赔偿后才能签字),持后勤处退房清单办理退宿手续。

  

  第五条

  1、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宿舍管理部门做好本部门住宿人员的管理工作,督促住宿人员遵守住宿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

2、本办法由后勤处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学生处

二00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