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新生入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流程说明
根据《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文件要求,现对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征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流程做如下说明。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已被我校录取,且同时已依法应征入伍的学生,当年10月20日前应办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二、所需材料
材料1:《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材料2:《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材料3:《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入伍地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填写完相关内容,加盖县(区)级征兵办公章)。
材料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方式
1.方法一:由县(区)级征兵办将材料1-4及回寄地址以公函形式寄送到学校。
2.方法二(建议方法):入伍新生本人(或家人)经县(区)级征兵办同意,将材料1-4(如入伍通知书未下达,可由当地征兵办出具入伍证明也可)直接递交到学校学工处(或由本人通过邮寄的方式邮寄到学工处)。
四、邮寄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湖南应用技术学院西校区43D102学生工作处,陈老师,0736-7381111、15717564823,邮政编码415100。(为保证安全送到,请务必使用邮政EMS或顺丰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