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通〔2022〕18号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资助育人的积极作用,在全校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有效促进全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创造好学、乐学、上进的学习氛围,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经学校研究决定,拟于2022年10月在全校开展“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校在籍2019级、2020级、2021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和2020级、2021级全日制专科学生,2022级新生(含专升本)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与比例
优秀学生奖学金依据2021年新修订的《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实施。
(一)基本条件:
1. 本学年度获得过校级及校级以上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2. 上学年度各科总成绩平均分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年级前列。考查课程若以等级计分,须达到优、良等级。学生选修课程以教务处教学计划为准,多选课程不纳入成绩计算;
3. 学生操行考核评分学年度内1100分以上,且排名在本专业年级前10%;
4.本学年度无各种违纪处分、考试挂科记录。
(二)评选标准及比例:
1. 特等奖学金:符合评选基本条件,本学年度总成绩平均分排名同专业年级前2%,原则上各科成绩80分以上,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评比名额为每学院1名;
2. 一等奖学金:符合评选基本条件,本学年度总成绩平均分排名同专业年级前3%,原则上各科成绩75分以上,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评比比例为6‰;
3. 二等奖学金:符合评选基本条件,本学年度总成绩平均分排名同专业年级前5%,原则上各科成绩70分以上,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评比比例为15‰;
4. 三等奖学金: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第2、3项,学年度总成绩平均分排名同专业年级前10%,原则上各科成绩65分以上,奖励标准1000元/人,评比比例为30‰。
三、评选名额
各学院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分配表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认真组织好本学院的资格审查和评选工作,确保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
2.各学院要通过班会和宣传板等公布评选条件,并将初评结果公示三天。
3.各学院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部(处)。上交材料包括:
①《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样式见附件2)、佐证附件及其电子文档;
②《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公示》一份(样式见附件3)及其电子文档;
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的个人事迹材料(第三人称)(1500字以上)、生活照一张、各类证书及电子文档;
④《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拟定名册》(一式两份,样式见附件4,登记表内银行卡号必须为建设银行卡号,且户主必须是获奖者本人,签字栏内必须本人用黑色笔签名)及其EXCEL电子文档;
4.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各学院上报材料汇总编制《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样式见附件5)及其EXCEL电子文档,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研究审批。
附件1: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分配表
附件2: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 × 学院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公示
附件4: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 × 学院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拟定名册
附件5: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