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经查,邝某某等四名学生严重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为严肃校风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经学生工作处研究,决定给予邝某某等四名学生纪律处分,具体情况如下:
邝某某,信息工程学院物联21101班学生。该生于2022年5月9日因代替他人考试被监考老师发现。
孙某某,魏某,徐某某,信息工程学院数技19104班学生。以上3名学生于2022年6月12日晚未经请假手续,私自外出,夜不归宿。
根据《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经学生工作部(处)研究,决定给予邝某某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限12个月;给予孙某某、魏某、徐某某3名学生警告处分,处分期限为6个月;处分期从处分决定书发布之日起计算。
邝某某等四名学生如对学校的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6月18日